元旦佳节,是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也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安全风险敏感期。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假期安全提示,与军地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动响应,不仅是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郑重守护,更彰显了以法治为基、以防患为先的安全治理逻辑。在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叠加的复杂形势下,唯有筑牢制度防线、强化协同合力,才能让平安成为这个假期最厚重的底色。

 安全保障的底气,源于法律制度的坚实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机构,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此次军地应急力量预置装备物资、设立救援站点,正是对该法“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的生动践行。针对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重点领域,安全提示中的具体要求亦有明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保持安全车距等作出强制性规定,《民法典》则明确了燃放烟花爆竹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为假期安全划出清晰法律红线 。这些法律条款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守护平安的“硬约束”,为假期安全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军地联动的合力,彰显应急治理的高效效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此次军地应急救援总队、军地应急救援中心凭借构建的“平战一体”联动体系,也计划在交通要道、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前置救援力量,配备融冰除雪、医疗救护等专业设备,正是落实法律要求、强化应急协同的具体举措。这种“军地协同、专常联动”的模式,既发挥了军队救援力量反应迅速、装备精良的优势,又整合了地方应急管理的属地资源,形成了“1+1>2”的治理效能。从气象预警一体化到无人机巡查监测,技术赋能让联动响应更精准,也让法律规定的“监测与预警机制”落地见效。

 平安假期的实现,离不开全民共治的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三条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应急管理部的安全提示,本质上是对公民安全义务的温馨告知与指导。无论是提前了解路况信息、遵守大型活动秩序,还是规范用火用电、合规燃放烟花爆竹,都是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假期安全既需要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军地力量协同护航,更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素养。当“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处置原则成为共识,当规范使用取暖设备成为习惯,安全防线才能真正延伸到每一个角落。

 元旦假期的安全守护,既是一次应急治理的实战检验,也是法治精神的生动传播。从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到军地联动的机制创新,再到全民参与的自觉行动,多重防线共同筑起了假期安全的坚固屏障。愿这份以法治为基、以联动为盾的守护,让每个人都能在平安祥和中辞旧迎新,让安全理念深植人心,为新一年的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评论员文章,作者:军地新闻研究中心周玉春主任)